刚刚,南昌公布免试就近入学方案!

刚刚

南昌市教育局下发

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有新生入学的家庭赶紧看看!


其中城区

招生范围公布时间为

小学 7月28日-31日

初中 6月23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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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常见问题




01

问:

2023年全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总体思路?



答:一是总体稳定。为便于家长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我市2023年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总体稳定,操作层面基本延续往年做法。

二是规范导向。为体现社会公平,规范入学就读行为,进一步明晰初中毕业生均衡生资格认定条件。

三是法治导向。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法,充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权利,针对近年来在控辍保学、学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出了进一步落实举措。



02

问:

城区招生范围公布时间及方式


答: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由属地县区教育部门公布,招生范围公布时间为小学7月28日-31日,初中6月23日-30日。


03

问:房产使用年限是如何判断的?

答:2023年小学新生,一套城区房产在五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2024年及以后的小学新生,一套房产六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入学依据;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少年初中入学依据。


04

问: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答:符合条件的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交家庭户口信息、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交居住证以备入学系统审验,居住证办理时间需半年以上(办理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在必要的情况下,补充提供工商执照、社保缴纳以及半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据通过南昌市租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规划用途为住宅的租赁合同,办理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由各区教育部门根据采集的入学信息、依据生源排序及有关学校的招生容量安排学位。


05

问:港澳台居民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答: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入学由各县(区)教育部门根据相关政策安排。港澳台同胞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南昌市民享受同等待遇,入学须按当年入学政策要求提供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材料。


06

问:哪些人员可享受南昌义务教育的教育优待?

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消防救援人员等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事宜需联系南昌市警备区办理;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需联系所在单位政工部门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省、市人才部门要求执行。对道德模范的子女依据其学区范围,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入学的便利。


07

问:招生政策中对规范学籍管理有什么要求?

答:为落实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定为新生申报学籍进行了明确要求。各级招生部门应于9月20日前将各义务教育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发学籍主管部门。各学校要在10月15日前为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录取并实际在校就读的新生申报学籍,不得为未经市教育考试院录取的学生或未实际到校报到、就读的学生申报学籍。

未按要求就读、未取得南昌市初中义务教育学籍的学生,将不得在南昌市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具备南昌市重点高中均衡生志愿填报资格及均衡生录取资格。


08

问:招生政策对落实控辍保学要求提出了什么举措?

答:为进一步落实控辍保学要求,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制度和机制,将到校报到就读新生名单与招生部门批准录取新生名单进行逐一比对,针对未实际到校报到就读学生,梳理其实际就读去向并于10月15日前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针对不明确就读去向的学生,一律视作辍学行为,由属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依法追究监护人法律责任。


09

问:政策对初中学生均衡生资格如何界定?转学学生有均衡生资格吗?

答: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转学行为,体现教育公平,从2023年初中新生入学(2026年初中毕业生)开始,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录取并在同一公办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政府购买学位的学生)连续就读三年(含按规定正常休学或自外地转入南昌城区的学生)的在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具备均衡生资格。


010

二孩或多孩家庭未成年人名下房产可以作为兄弟姐妹的入学依据吗?


答:考虑到两孩及多孩家庭教育需求,在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未成年人的未成年兄弟姐妹名下房产可视作父母所有房产予以认定。(1)未成年人本人名下独有房产,可以作为本人入学依据;(2)同一家庭未成年人名下房产或未成年人间共有房产,未成年人与其父母共有房产,均可以作为其本人或其未成年亲兄弟姐妹入学依据。


(作者:刘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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