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寻乌县县城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转学管理办法》,寻乌二中2020年秋季初一新生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800人。
二、招生对象:长宁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县城小学就读的非长宁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他符合县委、县政府优惠政策规定的小学毕业生。
三、录取规则:
首先录取长宁镇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有空余学位前提下,通过随机派位录取符合县委、县政府优惠政策规定的非长宁镇户籍小学毕业生。
四、招生程序:
(1)报名登记:8月1日—4日,家长携带填好的志愿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寻乌二中尚博楼一楼(马蹄岗校门前进20米)登记审核。需携带证明材料如下:
①长宁镇户籍的学生:需提交学生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县委、县政府优惠政策规定的非长宁镇户籍的学生:
A.学生家长已在县城购买合法住房的,需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业主与子女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B.招商引资企业法人、股东及高层管理人员的子女,需提交信息完整且相关单位盖章的《寻乌县招商引资企业有关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企业法人、股东或高层管理人员证明材料、学生及家长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C.县城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政策人员子女,需提交县城务工合同、租房合同(需由现住地的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签字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等。
D.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人员子女,需提交家长及学生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审核公示:8月8日在寻乌二中校门口公示报名审核情况,并公告是否需要进行随机派位等信息。
(3)随机派位:在需要随机派位的情况下,8月11日上午9时,在寻乌二中报告厅(尚贤楼一楼)对已报名公示参与摇号的非长宁镇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进行随机派位,录取名单当天在寻乌二中校门口公示。
(4)上报审批:8月12日将初一新生录取名单报县教科体局审批。
(5)录取通知书发放:8月17日-19日,家长到子女就读小学领取《寻乌二中初一新生录取通知书》。
五、注意事项:
(1)寻乌中学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寻乌二中的录取。
(2)逾期未报名者视作自动放弃寻乌二中的招生录取。
(3)疫情防控要求,来校报名及参加摇号时,家长、学生均需佩戴口罩。
温馨提示:初一新生原则上要求通学,学校不提供住宿。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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