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启动,今年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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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开展2022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通知对核验时间、核验范围、核验重点等作出说明,值得注意的是,政治建设和爱岗敬业情况今年被纳入核验重点。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闻记者证核验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各主要新闻单位:
一、时间安排
二、核验范围
三、核验重点
2. 遵纪守法情况。持证人是否存在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虚假新闻报道等问题;是否存在从事与新闻记者职务有关的有偿服务、中介活动或者兼职、取酬等问题;是否存在借新闻采访工作之便从事广告、发行、赞助等经营活动问题;是否存在创办或者参股公关、广告类公司等问题;是否存在擅自以新闻记者职务身份开设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账号,未经批准发布职务行为信息等问题;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党的宣传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
4. 其他相关情况。持证人是否为新闻单位编制内人员或者与所在新闻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是否专职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是否为新闻单位新闻采编岗位在岗人员;是否被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列入不良从业记录或者在限业期限内、受过刑事处罚等。
四、组织实施
1. 新闻单位自查公示。各新闻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本单位新闻记者证管理情况,逐个审核检查持证人员情况,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拟通过年度核验的人员,各新闻单位要在媒体上公示人员名单,报纸、期刊类单位须在本报刊上公示1次,其他单位须在本单位网站、客户端等新媒体突出位置公示10天以上。
3. 管理部门审查核准。国家新闻出版署、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各新闻单位的年度核验材料进行审核检查,作出是否同意通过年度核验的结论,并对通过年度核验的新闻单位,按照持证人员数量1∶1的比例,免费发放核验标签。中央新闻单位到国家新闻出版署领取核验标签,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和地方新闻单位到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领取核验标签,并将核验标签自行粘贴在通过年度核验的新闻记者证的年检页上。
1. 认真落实责任。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把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作为加强传媒监管、促进新闻记者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有序做好年度核验各项工作。新闻单位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对所属新闻单位的指导管理,督促新闻单位严格新闻记者证管理使用,切实守好建好意识形态阵地。新闻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增强纪法意识,坚持从严从实,积极主动完成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任务,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促进规范管理。
3. 加强统筹协调。各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新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结合这次年度核验,对新闻记者证申领使用情况进行深入细致摸排,重点掌握新闻单位是否存在应申领而未申领新闻记者证问题,是否存在新闻记者证申领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是否存在新闻记者证重申领轻监管、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及时防范化解问题隐患,维护新闻记者证的权威性和新闻采编活动的严肃性。要坚持统筹调度、协调配合,把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与新闻记者从业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培训、案件线索核查、职务行为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与内容管理、人员管理、机构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克服疫情不利影响,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国家新闻出版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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