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获11名嫌疑人!寻乌公安提醒:这事不能干!

为严格落实禁渔部署

维护辖区水域生态环境

寻乌县公安局主动出击

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以来

寻乌公安查处多起非法捕捞行为

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1名

▽▽▽

01

3月28日晚

菖蒲派出所接群众举报

在菖蒲乡虎石村有人非法电鱼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将5名正在非法电鱼的嫌疑人抓获

现场缴获非法电鱼工具4套

经查,3月28日晚8时许

广东省龙川县人何某、任某、何某等

5人经事先商议

驾驶两辆轿车并携带4套电鱼工具

窜至寻乌县菖蒲乡虎石村

使用电鱼工具在农田里电鱼

共非法捕捞泥鳅、黄鳝等水产品1市斤

查证后,菖蒲派出所将案件

移交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查处

02

5月12日傍晚

晨光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

在黄坑村黄坑水库河流有人电鱼

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当场将非法电鱼的古某抓获

缴获电鱼工具1套、捕捞的河鱼1斤

后民警将此案移交至治安大队查处

经查,5月12日下午5时许

晨光镇人古某来到黄坑水库水源头河段

使用电鱼工具进行电鱼

电鱼持续了一个小时

共非法捕捞河鱼1市斤

古某的行为属于在禁渔期

采用电鱼的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

其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古某被采取强制措施

03

5月29日下午

治安大队接县农业农村局移送线索

当日凌晨

有人在县第三中学附近小布河河段

采用电鱼工具进行电鱼

请公安机关查处

该大队迅速组织民警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经查,5月29日凌晨

刘某携带电鱼工具来到小布河河段进行电鱼

电鱼持续一个小时

共非法捕捞河鱼2.4市斤

刘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刘某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4

6月16晚11时许

吉潭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剑溪村

开展日常巡逻防控工作

发现在剑溪河道内有几道灯光

疑似有人正在非法捕捞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

看到有四名年轻男子正在河道中电鱼

民警当场抓获刘某波、刘某峰

其余两男子见状逃走

随后,民警将现场电鱼工具和河鱼收缴

民警与逃走的两名男子取得联系

劝解两人前来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6月17日上午

钟某槐与钟某敏迫于压力

主动到吉潭派出所投案

后民警将案件移交至治安大队

顺利完成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

刘某波、刘某峰、钟某槐、钟某敏四人

因涉嫌非法捕捞罪被取保候审

下一步

寻乌公安将强化打击力度

开展好护渔行动

保护鱼类就是保护环境

重视生态就是造福后代

请大家不要再非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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