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电动车车主注意了
7月1日起
《萍乡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
正式施行啦
头盔买了吗?
号牌上了吗?
遮雨棚拆除了吗?
……
新规试行首日
市民们是否规范骑行电动车呢?
记者带你直击现场
↓↓
今天早上,
开发交警大队民警在
辖区内对电动车进行检查时,
发现大多数电动车驾驶员
并未取得驾驶证。
▲民警向电动车驾驶员发放了《萍乡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宣传单,详细讲解了相关的规定,并督促他们赶紧去挂牌和考取驾驶证。
电动车驾驶员:
我有小汽车驾驶证c照,没有摩托车驾驶证,确实要赶紧去办理,不然属于违法行为,不得上路。
小编了解到,
虽然目前交警还是以教育、劝导为主,
但在《萍乡市电动车管理办法》实施后,
对电动车驾驶员违法行为的
处罚力度很快与摩托车驾驶员一致。
开发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陈锰:
从今天开始,是最后一个月的窗口期,这段时间我们督促驾驶员挂牌,办好驾驶证,是以教育劝导为主。法律生效之后,两轮的电动车,我们就按照管理办法,来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于电动车的管理,
必将越来越严格、规范,
这也是为了让市民能够平安出行
那么,在萍乡
如何骑电动车才不会被罚?
首先我们先区分一下
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车
重要知识点,再来复习一遍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如下
(戳图复习)
而超标电动车是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且未取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并上道路行驶的两轮、低速三轮车和四轮电动车。
简单来说就是
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生产的电动车
了解了这两个概念后
下面来看《办法》中涉及到
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01
未悬挂号牌
电动自行车:处3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扣留电动车,记12分,处200元罚款。
02
未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倡导驾驶人、乘坐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超标电动车:记2分,处20元罚款。
03
违反交通信号指示
(如闯红灯)
电动自行车:处3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记6分,处100元罚款。
04
逆向行驶
电动自行车:处5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记3分,处150元罚款。
05
不按道行驶
电动自行车:处5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处100元罚款。
06
不按规定停放
电动自行车: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口头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07
改变车辆外形结构
(如加装晴雨伞等)
电动自行车: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责令恢复原状,并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08
违反准驾规定
(如无证驾驶等)
电动自行车:处3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的,记12分,可以拖移机动车。
09
酒后驾驶
(是的,电动车也会查酒驾)
a.饮酒后驾驶
电动自行车:处5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15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b.醉酒后驾驶
电动自行车:处5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10
违反载人规定
(如超载等)
电动自行车:处3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视不同情况可记3到6分。
11
号牌未安装在指定部位、
未保持清晰完整、故意遮挡污损的
电动自行车:责令改正,并处2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记12分,处200元罚款。
12
伪造、变造或者
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登记证
电动自行车:依法收缴,并处5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予以收缴,扣留该电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
使用其他号牌、登记证的
电动自行车:依法收缴,并处5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记12分,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14
改装电动车
(如加装动力装置)
电动自行车:责令改正,并处5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责令恢复原状,并处500元罚款。
15
拼装电动车
电动自行车:责令改正,并处50元罚款;
超标电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Tip1
驾驶电动自行车
需年满16周岁,无需驾驶证;
驾驶超标二轮、三轮电动车
需摩托车驾驶证(D、E、F证);
驾驶超标四轮电动车
需C3证以上。
Tip2
超标电动车上牌
还有最后30天
提示:查看全市所有上牌点戳我
没上牌的赶紧去办理
接下来,萍乡交警还将持续开展
电动车整治行动!
持续严查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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