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792-8102018、13870268411 爆料邮箱:1813132791@qq.com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章家荣、记者周学军)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报警,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应掌握的常识。然而,江西瑞昌一名男子发生事故后选择逃逸,原本只需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他,不仅要承担全部责任,到家后还发现自己也断了8根肋骨,只好“打落门牙往肚里吞”。
事故现场(瑞昌公安交管大队供图)
9月27日19时50分,瑞昌市市府东路与南环路交叉口,段某驾驶二轮电动车直行时,与一辆横穿公路的二轮电动车相撞,两人倒地后都在地上挣扎了很久。段某爬起来后没有报警,而是骑上电动车就离开了现场。到家后,段某身体出现不适,去医院检查后,诊断8根肋骨骨折。
段某发生事故逃逸后,自己的手机遗落在了现场。出勤的交通民警赶到,根据手机号很快与他取得联系。经研判,横穿公路的一方责任明显要大,但是段某事故发生后不报警,并不顾对方伤情、擅自驾车离开现场,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因此造成的对方所有损失。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