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我省10月份空气、水环境质量状况。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4%,优良天数比例为92.9%。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10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4%,11个城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均下降;优良天数比例为92.9%,比去年同期上升了8.2个百分点。11个城市中,上饶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新余市持平,其余9个城市上升。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抚州市第二,新余市、赣州市并列第三,萍乡市、吉安市并列第五,南昌市、宜春市、上饶市并列第七,鹰潭市第十,九江市第十一。
资溪县等99个县(市、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全省111个县、市、区,含湾里、庐陵新区以及9个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资溪县第一,瑞金市、南城县、德兴市并列第二,南丰县、崇仁县、婺源县并列第五,靖安县、广昌县并列第八,上犹县、东乡区并列第十。
10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94.4%。主要河流中,东江水质为良好,其余8条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轻度污染,柘林湖水质为优。75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93.3%,高于我省2020年水质优良比例85.3%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五河”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100%,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4.1%,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5.7%。
2020年10月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为:吉安市、宜春市、抚州市、九江市、赣州市、鹰潭市、景德镇市、南昌市、萍乡市、上饶市、新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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