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义县龙津镇小车司机熊某某,因酒驾开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事故发生后,熊某某驾车逃逸,仅仅过了3个小时就被安义交警抓获。
12月10日4时30分左右,安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龙津中队接到报警,称龙津镇前进路商城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老人倒在地上昏迷不醒,肇事车辆已经离开。接到报警后,龙津中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经过对现场散落物、左某某(经120医护人员现场诊断,已无生命特征)所躺位置和受伤部位判断,确定为一起严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案件。
案情确定后,安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启动肇事逃逸案件处置应急预案。事故中队进一步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收集一切可以利用的有效证据。结合现场遗落的车灯碎片及三轮脚踏车上发现的白色油漆,龙津中队民警根据监控资料,迅速锁定了嫌疑车辆。
监控视频显示,12月10日2时49分,一辆白色小型越野车沿前进路由西往东方向行驶,途经商城北边路段时,与同向的一辆人力三轮车相撞。事故发生后,白色小型越野车驾驶员并未下车查看情况,而是直接驶离现场。通过车辆轨迹查询,凌晨6时40分左右,民警在某酒店将嫌疑人熊某某抓获,肇事车辆也一并被查获。
经询问,熊某某对自己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事实供认不讳。据熊某某供述,当日中午和晚上都喝了酒,经过商城时感觉到自己撞到了一个东西,以为是护栏,就没当一回事。后经抽取血液样本检测,熊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3.38mg/100ml。目前,熊某某已被刑拘。
(来源:南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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