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喝得那么醉,第二天还能开车吗?”
“没事儿,这酒早醒了。”
but,交警蜀黍想说,这很可能“有事儿”!
在元旦放假期间,
有很多人回乡、参加各类酒宴聚会,
因为相聚的机会难得,总会喝酒谈心,
第二天开车自认为睡一觉就没事了,
殊不知这很有可能就是“酒驾”。
近日,
省高速交警总队直属六支队四大队
在广昌收费站执勤时就查处了一起
“隔夜酒”驾车违法案例。
在交谈中
民警闻到了男子身上有一股酒味
怀疑涉嫌酒驾!
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经检测,
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则把其带入执法办案场所进一步询问。
于是,有了以下的一段对话
交警:今天在什么情况下喝的酒啊?
驾驶员:因为我小舅子的女儿出嫁喝的酒。
交警: 等于实际喝酒是在昨天晚上喝的酒?
驾驶员:嗯,昨天晚上5点50开席。
驾驶员:结婚酒。
交警:喝了多少?
驾驶员:一杯半。
交警:白的?
驾驶员:42° 低度的酒。
交警:既然知道自己喝了酒的情况下,还没恢复过来。今天还要继续开车?
驾驶员:我觉得在自己没什么反应
驾驶员: 都是亲戚没办法,我都说了明天要开车,但是我舅子那些人就是盛情难却。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袁某做出罚款1500元、记12分,
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民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
不要有侥幸心理,盛情难却也不能饮酒,
而且可没有所谓的“安全期”,
切勿拿生命安全当儿戏。
“隔夜醉”依然可能造成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警惕!!!
盛情难却也不要饮酒驾车
春节即将来临,
亲友相聚难免饮酒,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小伙伴
切勿酒后驾车,请安全驾驶。
安全无小事,守法平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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