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酒驾叫做“隔夜酒驾”!别不当一回事!

“昨晚喝得那么醉,第二天还能开车吗?”

“没事儿,这酒早醒了。”

but,交警蜀黍想说,这很可能“有事儿”!

在元旦放假期间,

有很多人回乡、参加各类酒宴聚会,

因为相聚的机会难得,总会喝酒谈心,

第二天开车自认为睡一觉就没事了,

殊不知这很有可能就是“酒驾”。

近日,

省高速交警总队直属六支队四大队

在广昌收费站执勤时就查处了一起

“隔夜酒”驾车违法案例。

在交谈中

民警闻到了男子身上有一股酒味

怀疑涉嫌酒驾!

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

经检测,

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则把其带入执法办案场所进一步询问。

于是,有了以下的一段对话

交警:今天在什么情况下喝的酒啊?

驾驶员:因为我小舅子的女儿出嫁喝的酒。

交警: 等于实际喝酒是在昨天晚上喝的酒?

驾驶员:嗯,昨天晚上5点50开席。

驾驶员:结婚酒。

交警:喝了多少?

驾驶员:一杯半。

交警:白的?

驾驶员:42° 低度的酒。

交警:既然知道自己喝了酒的情况下,还没恢复过来。今天还要继续开车?

驾驶员:我觉得在自己没什么反应

驾驶员: 都是亲戚没办法,我都说了明天要开车,但是我舅子那些人就是盛情难却。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袁某做出罚款1500元、记12分,

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民警也提醒广大驾驶员,

不要有侥幸心理,盛情难却也不能饮酒,

而且可没有所谓的“安全期”,

切勿拿生命安全当儿戏。

“隔夜醉”依然可能造成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警惕!!!

盛情难却也不要饮酒驾车

春节即将来临,

亲友相聚难免饮酒,

小编在此提醒各位小伙伴

切勿酒后驾车,请安全驾驶。

安全无小事,守法平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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