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奋力开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  据赣州市住建局消息,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将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更高要求,按照“五个作表率”“三个当仁不让、两个争做排头兵”的新要求,认真贯彻市委五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全面落实“三大战略”,聚焦“六大主攻方向”,落实《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奋力推动全市住建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赣州篇章作出新贡献。

加快壮大中心城区规模

加速中心城区互联互通,新续建8条快速路、10座跨江大桥、16条跨区主干路和1条过江隧道,认真抓好2021年城建项目计划的实施。建成市综合文化艺术中心、现代会展中心,续建全民健身中心,开工建设“五馆一书城”。2021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力争达到207平方公里,城区城市人口力争达205万人。加快推进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项目建设。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提升城镇化水平。加快补齐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短板,力争2021年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5%,进一步缩小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差距。推动县城提质增效,以城市体检为路径,加快推动城市(县城)补短板、强弱项、优功能、创特色,促进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全面推广城市(县城)体检,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城市体检机制。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信丰高质量发展示范先行区建设,推进瑞兴于“3+2”经济振兴试验区建设,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兴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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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大道快速路长岗路至五指峰路

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与城市更新行动有效衔接。大力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督促各地把好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施工和竣工验收关,确保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6月底前全面改造完成,2021年137个城镇老旧小区项目上半年全面开工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造。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修订完善加装电梯有关政策,落实补贴政策,保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质量安全,提高竣工验收效率,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快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加快补齐基础服务短板,编制出台《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加快城镇老旧供水、供气等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排查与改造,提升供水供气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确保建成区海绵城市面积占比达25%;中心城区累计建成海绵城市面积达50平方公里以上。推进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快阳明书院、南赣巡抚治所等建设。做好郁孤台等5个历史文化街区和新赣南路传统风貌街区的保护利用。

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制定出台房地产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加快编制出台“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自然资源、金融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住房与土地、金融联动机制和市、县联动管控机制,加强对重点县(市、区)的指导,推动实施精准调控,确保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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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江新区滨江公园

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对房地产销售、信息公示、预售资金监管等方面管理,完善监管体制。持续加强房地产开发、住房租赁、物业服务、中介机构等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谋划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物业管理融入社区治理,着力提升专业物业管理覆盖面及服务水平。完善房地产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实施联合激励、联合惩戒。深入开展安置住房逾期交付问题专项整治。

加大住房保障力度

稳步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行动,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快续建项目竣工交付,全年新开工1.49万户、基本建成5410套。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新筹集公租房1470套,发放租赁补贴8267户,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做好城镇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探索安居型商品房、共有产权住房等出售型保障房,构建“租、补、售”阶梯保障模式。加大人才住房筹建力度,加快推进人才小镇建设,2021年全市计划新筹集人才住房4.36万套。优化提升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推进业务规范化,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优化使用政策,防范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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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台老旧小区改造

提升保障房管理水平。加快赣州市城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在县级层面的应用,确保全市公租房信息按时接入住建部云平台,实施保障房智慧管理,在服务信息化、设施智能化、管理信用化和退出法治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落实新时代意见,巩固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成果,5月底前制定出台赣州市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工作方案。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持续强化住房安全动态监测,落实住房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争6月底前基本完成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的重点整治,全面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持续开展整治。

扎实推进乡镇建设行动。实施乡镇建设三年行动,启动全市173个乡镇建设,着力补齐圩镇功能短板。持续推动示范乡镇建设。3月底前完成第一批示范乡镇考核验收,开展第二批示范乡镇中期评估,启动第三批示范乡镇申报工作;总结推广第一、二批示范乡镇建设经验,有序推进第二、三批示范乡镇建设,新续建60个左右示范乡镇的目标任务。

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升行业治理能力

加快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房地产建筑业产业链链长制,认真落实进一步促进赣州市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争2021年建筑业产值达到580亿元,实现同比增长10%。新增或引进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2家,重点培育1-2家企业创造条件申请特级资质。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县(市、区)新型城镇化考核。

推动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力争2021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300万平方米以上、占比达30%,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轻钢农房和民宿建设。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级或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新增1个及以上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力争全市新开工绿色建筑占比达90%,新竣工绿色建筑占比达65%以上。

提升监管能力和质量水平。认真落实《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全市建筑工程品质的实施方案》,督促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持续开展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强化标后监管及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质量监管,深入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推动全市落实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创新招投标评标定标方式。创新监管方式,严格规范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图审市场秩序,努力提升设计质量。(钟文  赣州市住建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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