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接 主动服务 助推高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平稳健康运行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景德镇市生态环境部门主动发力,紧紧围绕高新区实现“三年过千亿”目标,立足生态环保职能职责,切实提升环保服务效能,全力支持高新区产业壮大升级,为推动实现高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为推动项目工作进展,景德镇市生态环境部门服务前移、主动对接。指定专人为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项目联系人,主动介入、无缝对接,就项目选址、准入、产业政策等相关内容提供咨询服务,全过程指导项目单位开展环评文件编制、入河排污口设置、强制性清洁生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等事项。在此基础上,建立联席会议制,根据高新区需求,不定期召开联席会,主动上门服务,围绕企业在生态环保方面遇到的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在优化审批程序方面,落实初审预办制、容缺受理制,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全力保障和优化项目环评审批相关环节,实现企业“只跑一次”。为切实提高效率,增强企业获得感,压缩全流程审批时间,环评报告书由6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环评报告表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2个工作日,入河排污口设置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由6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由2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企事业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由2个工作日缩短至1个工作日。

在提升服务效能上,实行初审预办制。在项目符合园区规划、产业政策的前提下,5个工作日内出具初审意见,原则同意项目落地。对符合法定条件(环评报告文本、公众参与情况)、次要申请材料(授权委托书、资质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他辅助材料)有缺陷的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制。(来源:景德镇日报 童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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