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叠加秋冬季节因素,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增大。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出行管理。请广大居民在出行前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所在设区市,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如确需前往,外出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红谷滩区后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配合落实相应的健康管理措施。
二、主动报告行程轨迹。个人要提升防控敏感性,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与各地公布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监测。
三、强化旅游出行管理。各类旅游经营主体要落实防控要求,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最大限度减少跨省旅游活动严禁近期安排团队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游。区内文化旅游场所要严格按照“错峰错时”的原则,控制接待人数上限,严格查验游客行程码、健康码,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措施,加强室内场所、物品和环境消毒。
四、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科学控制会议、培训、论坛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可能采用线上视频形式,最大限度压缩线下活动规模。明确会议等聚集性活动的主体责任,会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疫要求,做好参加人员旅居史、接触史排查。严禁28天内有境外和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居史人员参加现场活动。
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请广大居民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不扎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要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对个人和单位瞒报、谎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手段,符合条件的公众应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目前我区已启动第三针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公众应当进行加强免疫。同时,开始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形成健康免疫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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