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4月份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三

江西省各设区市和各县(区)今年4月份环境空气质量(以PM2.5计算)排名日前出炉,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抚州市排名第三;在全省县(区)排名中,抚州南城县、资溪县分列第一、第二,广昌县、南丰县和崇仁县进入前10名。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今年以来,抚州市采取系列措施,开展了多项环境整治行动,制定《抚州市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评办法》和《抚州市主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控制区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的监管力度;开展了加油站污染防治工作检查;启用了移动式走航监测设备,加强对园区大气污染的管控。同时,大力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守护好绿水青山。

近期,抚州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12个交叉检查组深入12个县(区),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飞行检查、夜查等形式,重点检查了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四大领域,共发现231个问题。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交办,要求立行立改;个别较大问题已列入市级挂牌督办,要求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时限。(范文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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