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疫情防控重要发布!

     6月17日下午,江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二十七场新闻发布会召开。省卫健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疾控中心等部门就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进行了相关介绍。




截至6月17日,我省疫情形势持续向好,已连续111天无新增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连续107天无新增本地疑似病例、连续99天无本地住院确诊病例。

6月11日以来,北京市发生新发地批发市场聚集性疫情,已波及市内多个区,并引发外省关联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6月16日,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召开调度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我省迅速反应、及时行动,果断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

 一、 迅速研究部署防控措施  

  • 及时研判分析疫情形势

    省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时间召开专家组会商会,对北京疫情形势进行研判,形成《关于北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的疫情防控形势研判报告》报送省委省政府。


  • 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6月13日下午,以省卫生健康委名义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我省应对北京出现新增新冠肺炎疫情的报告》。


  • 及时制定市场排查方案

    6月13日上午,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南昌海关等有关部门紧急会商,印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市场大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 迅速开展市场排查  

  • 相关产品全面排查。自6月13日起,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18389人次,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市场主体37165户次。

    对进口三文鱼等海鲜产品及进口牛羊肉等相关产品一律就地封存,进行核酸检测。截止目前,封存进口三文鱼等海鲜产品14.9万公斤,封存进口牛羊肉产品119.3万公斤。目前采集的样品未检出阳性结果。


  • 从业人员全面检测。各地立即组织对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冷库等场所从事经营进口三文鱼等海鲜产品及进口牛羊肉的相关从业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目前已采集相关从业人员核酸检测样本3819份,未检出阳性结果。


  • 市场外环境全面检测。对所有涉及销售、加工、储运进口三文鱼等海鲜产品及进口牛羊肉的市场开展外环境采样检测,目前采集食品和环境样本3545份,未检出阳性结果。


  • 市场价格全面监测。加强市场上与进口三文鱼等海鲜产品及牛羊肉等同类或相似产品的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三、 迅速启动人员排查  

  • 注重网格化排查。所有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村组、小区)对5月30日以来,从北京来赣返赣人员开展排查, 做实做细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和健康监测工作。要求与北京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接触和到过新发地海鲜市场等场所的来赣返赣人员、从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来赣返赣的人员,要主动向属地社区和单位报告。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登记北京来赣返赣人员7965人。

  • 注重发热门诊排查。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发热门诊加强了对发热病例的流行病学史和新冠病毒核酸排查,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 注重大数据排查。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利用公安、通信管理、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大数据信息进行排查。


 四、 迅速实施精准管控  

  • 强化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相关人员管控。对与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相关人员进行逐一追踪管控,集中隔离14天,并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对已离开属地的立即发出协查函,通知前往地进行追踪,并按当地要求进行管理。

  • 强化高风险地区人员管控。北京高风险地区来赣返赣人员进行集中隔离观察,开展至少2次(间隔24小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解除隔离。

  • 强化中风险地区人员管控。北京中风险地区来赣返赣人员,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进行居家健康观察,检测结果阴性者解除观察。

  • 强化低风险地区人员管控。对北京低风险地区来赣返赣人员,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下一步 全面排查





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医疗防疫组组长、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曾传美介绍,下一步,我省将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加强疫情分析研判,动态调整防控策略,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排查。对农贸市场相关产品及产品经营从业人员、产品销售加工及储藏外环境全面进行核酸检测,做好源头管控。加强农贸市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地方政府要明确农贸市场监督管理主体责任单位。

二是进一步加强入赣人员排查。加强从北京来赣返赣人员的全面排查,实行分类管理,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有效阻断传播途径。

三是进一步加强市场保供稳价。针对新的疫情形势,要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尤其是端午节生活必需品保障,确保供应稳定、价格稳定,做好“菜篮子”“果盘子”供给。

四是进一步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加强排查。完善就诊患者“测温、扫码、查轨迹、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推广预约诊疗,严格探视和陪护管理,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五是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加强餐饮、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健康监测。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号召广大市民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减少聚集 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省疫情防控专家组组长、省疾控中心副主任程慧健介绍,当前,我省全部为低风险区,已连续100多天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但近期北京等地出现新冠聚集性疫情,并在一些省(市)引发了相关病例;同时,境外疫情呈现持续扩散蔓延态势,因此我省仍要持续采取“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作为我们公众,不要恐慌,但也要紧绷防感染这根弦,持续保持警觉,严密防范




“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
一米线、公筷制、少聚餐”

(1)坚持科学戴口罩

居家、户外无人员聚集、通风良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的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去公园、广场、运动场、夜市等室外场所,以及去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室内场所一般不需要佩戴口罩,但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当需要时(如人员密集、通风不良、不能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时)佩戴口罩。

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

小于一米近距离接触,处于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通风不良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以下情形需要佩戴口罩:

1.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

2.前往医疗机构、福利机构及学校等场所;

3.前往机场、火车站、高铁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时;

4.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

5.处于密闭环境、人员密集等环境中;

6.特殊行业从业人员:除执业规范和行业服务规定必需佩戴口罩(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人员等)外,以下人员在岗期间需佩戴口罩:①执行检验检疫等与疫情相关警察、保安、卫生防疫等人员;②商店、公共交通工具、单位社区出入口、企业前台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③托幼机构教师;④大中院校内,在封闭、人员密集环境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⑤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的外来人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

年老及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建议佩戴口罩。严重心肺疾病患者:根据临床医生的指导下戴口罩。确诊病例治愈出院观察期、近期解除隔离的人员(密切接触者、境外回来人员)、近期前往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非必需不聚集,外出时佩戴好口罩。

(2)常通风

单位、家庭尽量保持自然通风,保证足够新风量;每天开窗通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开空调建议不要紧闭门窗,运行3小时后关闭空调通风1次。

(3)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掩口鼻。

(4)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坚持卫生健康饮食习惯,倡导公筷公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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