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将实施城区“公民同招”改革

3月22日,记者从南昌市教育局获悉:南昌市将于2023年秋季招生时,实施城区“公民同招”改革。此次改革主要内容包括调整招生批次、将民办高中纳入批次招生、严格普通高中录取程序、改革考试评价模式和规范特长生招生五个方面。

据了解,2023年南昌市城区民办普通高中将不再采取自主招生的形式招录城区初中毕业生,而是纳入公办批次进行统一招生。目前,南昌市教育局正指导城区民办普通高中结合自身办学实际进行招生批次申报,审定结果将于5月前向社会公布。

改革后,原有公办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将合并为一个批次,设定为第一批次,分A档和B档;原有公办普通高中第三批次A档、B档维持不变,设定为第二批次A档、B档。

调整后,南昌市城区中招录取共设4个批次,分别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中职批次。提前批次包括定向师范生、海军航空实验班、南昌外国语学校初中及其集团校直升。第一批次(含公、民办普通高中)共设12个志愿,分A、B两档,A档、B档各设6个志愿,即1个均衡志愿、4个统招平行志愿、1个特长志愿,民办学校不设均衡志愿。第二批次(含公、民办普通高中)共设10个志愿,分A、B两档,A档、B档各设5个志愿,即4个统招平行志愿、1个特长志愿。中职批次(含公、民办学校)设2个统招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

今年南昌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与城区民办普通高中将实行同步网上填报志愿、同步划线投档、同步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对考生报考公办或民办学校无限制,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依据批次设置自主、合理填报中招志愿。

改革后,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将继续实施均衡志愿录取政策,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按照考生所报均衡志愿分校择优录取。其中第一批次A档公办普通高中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第一批次B档公办普通高中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40分。其他批次不设均衡志愿。

实施“公民同招”改革后,南昌市各民办普通高中仍可面向全市招生,具有南昌城区户籍的县(区)初中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回户籍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录取。

此外,今年南昌市对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环节也进行了优化。考生被录取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被录取学校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只能进入下一批次招生。如果考生已按时报到,则不可退档,不能选择其他学校,否则即视为放弃今年的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改革后,在特长生招生方面,考生及家长可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公布的特长班(生)招生项目、招生计划自主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报考特长生。考生在通过特长生招生学校资格审查、入围专业测试名单的前提下,如意向报考该学校特长生,填报中招志愿时必须在“特长生”栏目中填报该学校,每个档次的特长生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全媒体记者陈璋 通讯员袁冰)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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