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宁都县统计局在宁都县融媒体中心召开“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新闻发布会,介绍宁都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济普查每五年开展一次,即在逢“3”和逢“8”的年份进行,今年开展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大型普查。对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改进和完善宏观经济政策,持续服务和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我县“五经普”工作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查清、查全、查准、查实”的目标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创新工作思路,聚焦重点工作,全力推动“五经普”工作扎实有序推进。高质量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996人,其中45岁以下占比65.7%,大专以上学历占比84.7%;划分普查区347个,普查小区853个。发放《单位清查告知书》70000余份,制作宣传横幅、标语500余条。以普查小区为单位,开展“地毯式”清查摸排,摸清、查全辖区内所有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实现普查单位清查全覆盖。及时开展数据动态监测,强化清查系统后台数据监测分析及强数据分析,确保清查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目前,此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开展普查登记。
这次普查的对象是所有在我县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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