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大专可报,专业不限!

中共宁都县委社会工作部

公开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公告

为全面推进我县“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充实“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力量,中共宁都县委社会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党建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

3.中共党员;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年龄在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的;

2.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4.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有吸毒经历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考试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毕业生、在职公职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其他不宜担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指导员情形的;

11.2021年以来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三、岗位职责

(一)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有关会议精神,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二) 提升“两个覆盖”质量。对单独组建党组织,稳定党员队伍,巩固“两个覆盖”成果,确保已建的党组织数量不再减少。对联合组建党支部,及时掌握运行情况,孵化成熟、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及时提出单独成立党组织意见。加强与行政审批、民政等部门联系对接,督促落实“三同步”要求。

(三) 指导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落实党的各项政治生活制度,重点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指导党组织按照“六有”标准,规范建好党组织活动阵地;指导党组织开展好“四个一”。指导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引导“口袋党员”“隐形党员”亮身份;协助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及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协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引导业主出资在政治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 积极引荐有技术特长、政治素质好的党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法人、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帮助协调内外部关系,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五) 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引导业主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各种积极向上的活动,指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凝聚党的事业合力。

(六) 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开展党的活动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并协助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定期向县委社会工作部,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接受党组织的指示,执行党组织的决议。

(七) 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薪酬待遇与管理

1.月工资3500元/月(含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付部分),其中,基本工资为2900元/月,绩效工资600元/月,绩效工资根据县委社会工作部每半年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的70%,绩效工资从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起算,按试用期满后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取消考核期内绩效工资,并解聘。

2.“六险”。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意外保险。

3.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五、招聘程序

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程序招聘。

(一) 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委托宁都县德施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二) 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宁都县德施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宁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3.报名联系人:19067065190(郑);17722844212(郭)

4.报名方式为现场诚信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需提供:

(1)本人的《宁都县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招聘专职党建指导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材料1份(由具有批准和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所在基层党(工)委开具并注明入党时间);

(6)近期同底免冠证件照2张;

5.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 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达1:5及以上即组织笔试+面试,未达到比例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入闱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入围面试。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党务知识、时事等综合知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加分项:1.有两新专职党建指导员从业经验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2.本科及以上学历笔试成绩加2分。

(四) 考察

综合成绩前3名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和宁都县德施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联合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党员档案。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

(五) 体检

考察结束后,以拟聘岗位数 1:1 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选。体检由宁都县德施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做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待报考人员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宁都县德施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提交复检申请,宁都县德施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宁都县德施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等都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由县委社会工作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体检延期的,根据国家政策,在完成体检及考察、公示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务必保证能在该岗位上至少服务两年的时间。

附件:宁都县2024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中共宁都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11月26日

来源:宁都社会工作

编辑:谢芸

编审:雷旭华

审核:李能玲 曾嵘峰

监制:温新民 廖鸿鹏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