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宁都县自然资源局召开“2023年全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近年来,宁都县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长江经济带披露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力推进持证矿山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位推动下,在各有关部门及矿山企业的积极努力和协同配合下,宁都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累计投入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资金近亿元,完成各类矿山治理面积350公顷,将昔日的裸露矿山变身良田、林地、花海,并实施开展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目前已完成治理面积约150公顷(合计2250亩),占总体工程量的74%,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记者问答环节
1.宁都县生态修复的主要措施有哪些?如何保证治理效果?
答:矿产资源开采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生态环境破坏,因此,我们一直要求各持证矿山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组织生产。矿山生态修复主要是采取场地平整、削坡减载、修建挡土墙、截排水沟等工程措施,以及客土复绿、挂网喷播、植草种树等植物措施,将已破坏的矿山生态环境重新修复治理。要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除了要政府高位推动,做好组织监督工作外,还需要科学制定规划,有序组织施工,加强后期管护,确保成活率。在具体开展治理施工时,我们会因地制宜、因矿施策。
2.针对宁都县存在生态环境督查反馈问题,请问通过实施哪些措施来做好问题整改?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成立了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等专项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了整改方案,明确各部门整改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调度,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多次前往矿山企业实地调查督查,有力保障治理工作开展。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县政府统一抽调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林业、水保等部门人员组建工作专班,督促指导矿山企业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全面做好整改工作。对修复不到位的矿山下发《责令停产整改通知书》,待问题整改销号后方可恢复生产。三是压实企业责任。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要求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主体责任。督促矿山企业编制“一矿一策”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按规定计提和使用矿山生态修复基金,履行恢复治理义务。
3.刚才介绍了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情况,请问此项工作宁都县有何特色做法和工作创新?
答:宁都县通过层层传达压力,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的责任。此外,通过探索建立矿山治理新模式、新方法、新机制,在确保施工进度的同时保障工程质量,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一是科学规划。我县加强对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统一规划,聘请专家实地踏勘,结合矿山实际情况高标准规划设计,编制了《宁都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实施方案》和《宁都县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二是统筹兼顾。我县采取重点整治和全面修复的方式,在“治标”的同时兼顾“治本”。紧抓上级政策,因地制宜,推进矿山修复与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有机衔接,通过土地平整、排水灌溉、道路修建等措施,将废弃矿山变成“良田沃地”,在减少废弃矿山存量的同时,盘活了土地资源,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们青塘朝盛矿业就采取了这种模式,将尾矿库治理成了耕地。三是创新机制。针对长期以来矿山企业自主修复效果不佳的问题,我县指定县农投公司具体负责矿山治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生态修复效果非常明显,仅2022年就完成青塘孙屋铁矿、青塘钨矿、茂隆砖厂、小布石材厂及其他废弃矿山约2000余亩治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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