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我县开展《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4月10日,市人大机关一级调研员王石水率执法检查组到我县开展《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坚、县领导李振东、李绮春、熊凯分别陪同或出席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青塘会议旧址、少共苏区中央局旧址、中革军委总政治部旧址、中央苏区青年运动史陈列馆及宁都起义纪念馆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对《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的普法宣传和贯彻执行,以及革命遗址保护规划、管理、合理利用等情况。

座谈会上,在认真听取我县贯彻落实《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工作情况汇报后,检查组对我县在革命遗址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特别是在做好革命遗址保护的基础上,保留了遗址周边生态原貌的做法表示肯定,并针对《赣州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在贯彻、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检查组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主体责任,落实保护职责,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让保护革命遗址成为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在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前提下,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与文旅深度融合,让红色基因代代传承。要依托客家文化的精神内涵,因地制宜挖掘红色文化,丰富红色研学内容,在红色文化中汲取奋进力量,讲好宁都红色故事,促进全县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来源:宁都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黄康

编辑:彭霭霞  校对:谢芸

审核:雷旭华      

监制:李能玲

总监制:温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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