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千年瓷都“幸福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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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这首《我的祖国》,鼓舞、温暖了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词作者乔羽曾解释道,歌词中的“一条大河”,并不特指长江或者黄河,而是“每个人心中家门口的那条河流”。

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对于水土宜陶的景德镇而言,河的意义尤为特别,昌江,千百年来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瓷都儿女。

近些年,景德镇市结合“双创双修”及市域范围内主要河流的分布情况,精心组织,积极谋划,扎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各县(市、区)、市级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和探索,景德镇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长足的发展。

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目标是什么?景德镇市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夏陆梅告诉记者,就是“河畅、水清、岸绿、景美”8个字的目标,需要的却是巨大的努力。夏陆梅说,全市设置市级河(湖)长18名、县级河(湖)长51名、乡级河(湖)长267名、村级河(湖)长412名。景德镇市明晰了各级河(湖)长在河湖管理中所要承担的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摸清不同河流湖泊的实际情况,采取“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精准施策,使得每一条河、每一个湖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各级河(湖)长切实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工作职责,深入一线实地开展巡河巡湖督导,因河(湖)施策,集中协调解决河湖治理、保护与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实行“一河一档”“一湖一档”规范管理。

2019年11月11日下午2时30分,一场强制拆除行动在乐平市接渡镇李洪村圩堤段拉开序幕,由水利、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执法人员组成的综合执法队,对该镇辖区内圩堤边总面积1万多平方米的24栋违章建筑全部进行拆除,清理河边乱占养羊场1500多平方米。对于行动前后的对比,居住在这附近的刘先生是这样描述的:“之前走在这里,心情都会不好,而现在,心情不好的时候,都会想来这里走走。”

这次行动,只是2019年“清河行动”的一个缩影,夏陆梅告诉记者,“清河行动”涵盖城乡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工业污染、重点企业排污监管、化工企业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药化肥零增长、船舶港口污染、非法码头、非法采砂、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劣V类水和V类水、入河湖排污口、渔业资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破坏湿地和危害野生动物资源、河湖水域治安等18个专项整治行动,分别由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等市河长制、湖长制责任单位牵头组织实施,市河长办统筹协调,同步强力推进。

只有强有力的行动,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据介绍,“清河行动”18个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出突出问题105个,通过整治已整改完成104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9.05%。河湖“四乱”专项行动发现的10个问题也已经全部销号整改到位,实现治理任务“清零”。2019年度及各月度的水质监测数据显示,我市主要河流昌江、乐安河流域均未出现劣V类水。另外,景德镇市开展了以“清河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与消灭V类水及劣V类水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19年11月底,昌江及乐安河流域年均值未出现劣V类及V类水。

标本兼治才能河畅水清,系统治理方可岸绿景美。谈起未来的工作,夏陆梅说,在大力推进“清河行动”、清理河湖“四乱”、河湖卫士“春雷2020”联合执法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景德镇市积极探索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打造千年瓷都“幸福河湖”。(来源:景德镇日报 邹勇宾 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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